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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门新葡萄新京威尼斯岩石力学与地质灾害实验中心 实验中心管理制度(征求意见稿)

发布时间: 2020-04-14   点击次数:

本实验中心是集聚和培养优秀岩石力学与工程地质科研人才,组织相关学科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,进行岩土力学与地质灾害实验观测,开展国际国内学术交流等活动的重要基地。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实验室管理条例,结合自身实际,制定如下管理制度。

1. 任何进入实验中心工作、学习的人员均须先学习实验中心的有关规章制度,并自觉遵守。

2. 各专业实验室设有负责人、保管人及专职实验员,负责仪器设备使用、财产管理、安全管理、考勤管理、实验台搭建等,工作中的有关事宜须与相应人员联系。

3. 使用实验室仪器进行相关实验,须预先填写“实验申请表”,经实验室负责人审核批准后,方可按计划进行相关实验。严禁私自接受委托进行任何项目的实验。

4. 任何人员申请实验项目前应做到熟悉所用仪器的具体操作,明确实验周期与实验内容;每次实验要求参与实验的研究人员和学生签到,并用专门记录本做好详细科研教学实验记录和工作日志;严格按照实验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实验,严禁违规操作,保证安全。

5. 实验中心所有仪器设备,未经负责人同意,不得任意拆卸、改装、带出实验室外使用或转借使用。

6. 时刻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和卫生。在实验室内不得任意堆放杂物,废物要及时清除,临时有用的东西要堆放整齐,不得随手乱扔废弃物。每天工作完毕后,实验人员要清理工作场地,负责人及时检查。

7. 任何人员进入实验室后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,要求衣着整齐,不得光膀子或穿拖鞋进实验室。

8. 未经实验室负责人的同意,外来人员不得私自进入实验室,不得随意将与实验室无关的人员带入实验室;未经实验室负责人的批准,严禁私自操作实验室的所有设备及配套仪器。每次实验前检查设备的情况,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地方,排除后方可进行实验。

9. 外来人员不得使用个人的光盘、软盘等载体从实验室计算机中复制实验资料,严禁在实验用计算机上使用带有病毒的存储设备。

10. 实验室应保持室内安静;严禁吸烟,严禁明火操作;严格遵守有关用电及消防安全的规定;严禁违反安全规则操作。

11. 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实验室有权给予警告教育,情节严重的,上报学校处理。

12. 实验室内所有实验设备操作和管理细则的解释权归本实验中心所有。


实验中心安全与卫生管理制度

(征求意见稿)

1. 严格遵守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,认真落实上级和学校的安全防火责任制,做到任务明确,责任到人;危险、易燃、剧毒物品应由专人负责管理,严格控制使用范围,按规定存放和管理。

2. 进入实验中心的人员应熟悉安全防火知识,能正确使用消防器材,懂得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。

3. 要做到安全用电,实验室的电路安装要规范化,电线不能裸露;对电气设备要经常检查;使用时不能用湿手接触电器;各实验室内严禁吸烟,严禁乱拉电线、私用电炉等违章用电。

4. 下班离开实验室前,相关人员应切断电源、熄灭火源、关好水龙头、关好门窗。

5.实验室负责人应对火灾易发部位、器材、物资做到心中有数,经常检查,加强防范,发生事故时应冷静沉着妥善处理,并及时向学校等相关部门报告,不得隐瞒。

6. 实验过程中,严格遵守操作规则,防止意外事故发生,如有意外发生听从老师指挥;实验完毕后,清理现场并对材料进行及时处理。

7. 对一切违反安全制度,不遵守劳动纪律,工作不负责任,造成重大事故者,将分清情况,追究责任,严肃处理。


仪器设备管理办法

(征求意见稿)

1. 所有产权属于学校的仪器设备,凡符合固定资产条件及学校认为应严格管理的仪器设备,均应列入固定资产,要进行登记,实行分类管理、定期清理;私人不得占用或变相占用。

2. 各专业实验室应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度,对仪器设备的使用、保管及维护要有专人负责。主要仪器设备必须制定操作规程,对不遵守操作规程者,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使用。

3. 仪器设备应按精度分级使用,定期校验和标定。要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工作,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,防止事故发生,并做好运行维修记录。若有损坏应查明原因,尽快组织修复。仪器设备严禁擅自拆卸和改装,确有需要的应向实验中心及学校提出申请。

4. 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实行专管共用,严格按照《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制定操作规程、建立技术档案,配备专门技术人员进行管理和使用。

5. 要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潜力,提倡互通有无、互相协作,积极开展对外服务,努力提高利用率。对因盲目购置而造成仪器设备积压或闲置的单位,要缩减或暂停设备投资。对积压和闲置的设备要进行调剂使用。

6. 仪器设备专、兼职管理人员应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,对所管仪器设备负有全部责任。未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规定手续,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、移动或调换、出借或调走仪器设备。师生员工必须尊重管理人员的职权。

7. 仪器设备及器材应在实验室规定场所使用,如特殊情况需要出借,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,填写出借单,并在《实验中心仪器设备借用登记簿》上进行登记,借用人必须签字并保证按时归还。仪器设备一般不外借。

8. 仪器设备发生损坏、丢失事故,使用单位应迅速查明情况和原因,及时报告实验中心及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,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。若因违反操作规则损坏,要照价赔偿。

9. 仪器设备达到规定使用的年限而出现老化、损坏、淘汰、维护使用成本过高等,经技术鉴定或按有关规定,已不能继续使用方可向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提出报废申请,按《仪器设备报废程序》办理,并做好登记。

10. 实验中心所需相关低值品、易耗品、材料的采购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提请采购审批,出入库须有专门人员管理,低值耐用设备报废报损按照相关规定,由各实验室负责人向学校提出申请。

实验室人员管理制度

(征求意见稿)

1.实验室工作人员需要做好各类仪器、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,保持常用仪器、设备完好无损;

2.实验室工作人员依照学校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,不得迟到、早退,更不允许无故旷工;

3.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、吃东西、随意堆放杂物;

4.根据教学安排,及时做好实验准备工作,做好记录和档案资料工作;

5.本着“谁使用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实行房间安全和日常管理责任到人的制度。


学生实验守则

(征求意见稿)

1. 每次实验前,必须认真进行实验方案设计,做好预习,经实验指导人员质疑,合格后方能进行实验。相关指导老师须全程参与、指导学生的初期实验,确保实验过程安全顺利进行。

2. 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,按实验要求着装进入实验室,不迟到早退,保持室内安静;不得喧哗、不准吸烟、不准随地吐痰。

3. 实验开始前,必须弄清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和实验的注意事项等,如发现仪器工作不正常,要及时报告实验指导人员。注意安全,爱护公物,节约水电和实验器材;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,凡因违反操作程序和实验室制度造成仪器、设备、工具及有关设施损坏的,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;严禁私拿实验器材、设备,一经发现,从严处罚。

4. 实验过程中,严格认真,如实准确记录实验数据,记录数据应经实验指导人员检查。电类实验,其线路必须经过指导教师核查后方能接通电源开始实验;拆线时要先切断电源开关。

5 对实验结果要认真进行分析、计算和整理;及时按要求完成实验报告,报告一律用规定格式的实验报告纸填写,并按时送交指导教师,不合格者,必须重做。

6 实验结束,自觉整理好实验仪器、设备、工具,搞好清洁卫生,经值班人员许可,方能离开实验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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